《法华经》全篇二十八品共八万余字。《法华经》的通行本是罗什大师的译本,共七卷二十八品,全经虽是以《方便品》和《如来寿量品》为中心,但二十八的品目次第排列并不是杂乱无章,而是依照序、正、流通的三分法及声闻菩萨信解与行果之递进而循序演进的。
法华经的字数和其他资料详细记载:
序分、正宗分、流通分是最常见的经典科判分法,它适用于大部分经典。天台智者大师对《法华经》的科判做了两种分类,其一便是这通例的三分。在三分科经中,《法华经》以最初的《序品》为序分。
以第二《方便品》至第十七《分别功德品》第十九偈“佛名闻十方,广饶益众生,一切具善根,以助无上心”为正宗分。
此后十七品《分别功德品》后半至第二十八《普贤劝发品》共十一品半为流通分。三分法的科判比较平常,不能完全体现出天台本宗所依经典《法华经》开权显实的重要特色。
最能体现法华圆教一代终极教说的科判是智者大师二门六段的分科法。智者大师从一代圆教开显的主旨出发,将《法华经》二十八品大别为本、迹二门:前十四品为迹门,后十四品为本门。
这本、迹二门,又各有序、正、流通三分,总共六分。这一独特的科判分法被称为法华二门六段分科法。